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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操作规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落实教务处布置的关于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教学评估审核工作相关要求,遵照《北京语言大学期末考试工作管理规范》(校教字(2009)第15号),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一、期末考试命题

教师命题须依据课程大纲,全面考查学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命题需重视命题质量,考虑基本题、综合分析题和应用题的恰当比例,以及命题的广度、深度与难度;命题内容应注意教学内容的覆盖面,同时试题的重复率(与上一次相比)应控制在 30%以内;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引导与培养。各门课程准备质量相当的两套试题,即A、B卷在内容、题量、难度方面要相当。两套试卷重复的内容不得超过15%。同时提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1.建议本科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同一门课经教研室商讨使用相同的A、B卷,科目内统一评分标准。

2.接到期末考试命题通知后,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试题材料至本院教务办公室。具体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的考试大纲

(2)经同行、教研室及系主任审核签字的试卷送审单

(3)期末考试A、B卷

(4)A、B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的采分点应尽量详细,不可只笼统列出总分)。

3.上述材料须在印制试卷前将完整的纸质版交至学院教务办,试卷印刷依据教师所提交的纸质版直接复印使用。

二、期末考试阅卷

1.有平行班的课程原则上实行流水阅卷,由各教研室统一安排成立阅卷小组,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试卷评阅中遇到因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有问题影响正常阅卷的情况,由阅卷教研室主任会同评阅组内阅卷教师和专家研究修改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报学院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试卷评阅应参照“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进行,做到科学、客观、公平、公正。

评分要求:

(1)阅卷应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阅卷。

(2)阅卷教师需认真学习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宽严适度,标准统一。

(3)阅卷教师对所负责评阅的每道试题的正误判断、评分、记分负责。

(4)每一小题都要给出判定标识,正确的画“√”,错误的画“×”。

(5)在画“×”题旁标出应扣分数,如:-2。

(6)每一大题均应在题号左侧给出该大题总得分,如:18。

记分要求:

(1)每一小题扣分需依据评分标准扣分,小数位可保留1位,如:- 0.5;每一大题记分可保留1位小数,如:12.5。

(2)试卷总分为各大题得分之和,总分以整数计(小数位四舍五入)。

4.核卷人由该门课的任课教师或指定其他教师担任,阅卷人和核卷人不能是同一人。核卷人负责统计总分以及核定试卷每道题的评分、记分是否正确,如发现试题评阅人的评分、记分有误,应交其复核,确认是否有误。如确有误,试卷评阅人应予以改正,并在所改之处签名。

5.阅卷人、核卷人的签名须字迹清楚,易于辨认。

6.任课教师需于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并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成绩。

7.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后,填写并打印《北京语言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和《北京语言大学考试分析表》,签字后交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存档。

8.各学院每学期期末需对已批阅试卷进行核查,对评阅、核卷有误的情况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对阅卷工作中问题较多的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9.期末考试成绩应及时录入教务系统,注意事项主要有:

(1)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的比例系数。

(2)系统中的成绩应与试卷成绩相一致,点击“提交”按钮前,任课教师及助教须认真核对系统与卷面的成绩,避免出错。

(3)对于缺考的学生,须在下拉菜单中备注原因,原因不明者统一选择“取消资格”。遇学生没有成绩的情况,教师应特别注意,再次核查试卷,避免因教师遗漏考卷而造成学生无成绩的情况。

(4)成绩提交系统后,教师须打印“总成绩分析表”、“期末成绩分析表”及“成绩单”。其中“总成绩分析表”和“期末成绩分析表”上须详细填写试题分析、总成绩分析和期末成绩分析,评述力求全面、客观,对问题要有分析和解决的思路。以上材料均须本人签章,成绩单还另须教学负责人签章。

(5)上述材料在教师完成阅卷并提交成绩系统后,连同学生的期末答卷一并交至学院教务办留存。教师一旦签章将对成绩的相关疑问负责。

三、补考、缓考及重修

1.对于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学校通常在下一学期初组织补考和缓考。试卷采用教师上交的B卷直接复印使用。教师须在考试后一周内阅卷,并将试卷、答卷提交至学院教务办。阅卷要求与期末考试要求相同。

2.自2016年起,补考和缓考的卷面成绩均按照实际得分情况统计,教师无须对补考及格的学生做60分降分处理。

3.成绩不达标须要重修的学生,在下一轮次的学期初,持所在院系开具的重修证明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期末考试时重修的学生姓名不在系统名单中显示,须任课老师单独记录并告知教务办以便正常登录成绩。

四、学生考试档案在学院教务办统一留存。学生对分数有疑问时应与任课教师联系,由教师在教务办登记调取、查阅试卷,教务办不直接面向学生。

以上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期末考试命题及阅卷的相关事宜,未尽之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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